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使培养过程具有活力,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国梁、张凯凯
副组长:刘宁、孙敏
成员:高翔、谢建武、蒲华寅、夏飞、谢果
秘书:严静
二、考核内容
中期考核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两部分考核,最终得到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等。中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列为跟踪对象,并取消其下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必要时由导师提出、学院同意,可建议推迟答辩;中期考核为“不合格”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协商审议批准,可终止学习。
三、考核方法
1.思想政治素质考评
研究生根据自己入学以来的表现写出书面总结,自我评定类别,提交班委。班委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学生代表成立审核小组,对每份个人总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秘书。导师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根据研究生的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写出书面评议意见。导师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2.业务能力考评
研究生在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答辩会议上就个人阶段性总结进行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两方面:
(1)学习成绩考评:检查考评对象在课程学习环节中公共课、学位课和其它非学位课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
(2)科研能力:主要对开题报告情况、科学研究进展、成果和教学实践(参考导师评语)情况、发表论文等方面考查。
3.综合考评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评议情况和研究生入学后至考核时的全面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全面比较同年级研究生的情况和考评条件,在“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估表”上给出每个研究生的综合评估成绩及评定等级。对中期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公示期满,结果生效,并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四、时间安排
6月9日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考评。
6月25日前,学院统一组织,研究生分组答辩,开展业务能力考评。
6月30日前,公示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五、本细则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