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推荐申请认定期间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申请期间无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30%(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申请办法
(一)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提交指定邮箱:(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打印、签名后,拍照。(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照片(2024年6月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鉴于目前还没有成绩单,可自行查询后将网页版查询结果截图)。
注意事项:9月6日中午12:00前在研秘发放的在线腾讯文档填写相关信息(详见QQ群通知),并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396795876@qq.com。要求:邮件主题及材料附件压缩包均以“2025推免-学号-姓名”命名;图片应清晰、完整。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统计。
(二)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序后装文件袋,文件袋上注明本科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及文件清单)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签名必须手写。
2.身份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申请人请于9月6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前沿院2号楼3层049办公室,由学院进行审核。以上材料待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考核办法及推免资格认定
(一)考核办法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创新素质
1.课程成绩
以本科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以本科教秘最新提供的版本为准)。
课程成绩=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参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
2.创新素质
创新素质包括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和竞赛获奖,每位申请人按 5 项积分,具体参照《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进行计算。
创新素质=申请人创新素质积分/参评最高创新素质积分*20
(1)考核认定办法
学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学院
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果公开公示。
(2)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的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3)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
3.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4.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申请人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二)推免资格认定
1.根据申请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认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六级通过者优先,均通过六级时,六级分数高者优先,均未通过六级,四级分数高者优先)。
2.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学院对申请材料由审核小组审核,核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李国梁、张凯凯
副组长:刘宁、孙敏
成员:姚晓琳、蒲华寅、夏飞、孔阳、韩晔、杨艳云
秘书:严静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依照学校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各分项基础数据的提供、材料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工作小组领导负责监督学院复试的过程和协调有关推免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静
联系电话:029-86132711
推免申请QQ群:221568319
六、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