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使综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等规定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细则。
一、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长:李国梁、訾荣禄
副组长:刘宁
成员:高翔、谢建武、蒲华寅、夏飞
秘书:严静
二、招生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照学院招生录取细则及总成绩计算办法,根据年度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每位博士生导师在所属交叉自设学科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一名。
4.原则上不得转导师调剂,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查、思政面试等,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教授、能进行外语测试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思政考核教师(5-9人)组成,其中1-2人负责外国语口语测试。考核内容如下:
1.外国语水平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外国语听、说、阅读能力。
2.综合面试
(1)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考生通过ppt汇报形式(时长5分钟),展示硕士阶段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评委通过提问、质询方式了解学生对前沿学科及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参加心理测试。具体测试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原则
1.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总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
普通招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综合考核总成绩*40%;
其中:综合考核总成绩=外国语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80%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1.5+(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0.75
2.初试成绩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要求,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所有类别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排名原则:高层次人才专属计划单独排队;非定向、定向考生分开排队。思想政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录取基本办法及流程
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综合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共同确认、汇总考生总成绩,按照学院招生录取细则开展录取工作。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考核合格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六、监督电话及信箱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029-86132321
电子信箱:zironglu@sust.edu.cn
七、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