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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2022/03/25 09:37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达到学院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相关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科目按照学校《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本科毕业生确定1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需确定2门专业课。

4、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平台使用腾讯会议,备选钉钉平台等。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0%。

2、对于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根据本学院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要求,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学院调剂政策,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确认相关专业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学院专业复试,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

4、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由学院在复试工作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请及时关注https://sm.sust.edu.cn/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准备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学院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均提供电子版。

四、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四部分,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其中综合能力中涉及思想素质考核的不计入总成绩办法内,但执行一票否决制。

第一阶段  专业素质和能力口试

学院通过综合性、开放性专业能力考核试题库以口试的形式进行,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复试科目见《2022年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素质和能力口试由考生抽选题目回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得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阶段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面试

综合考评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内容由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随机确定。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第三阶段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学院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硕导组成,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志趣、专业素养、学习能力以及思政表现、道德品质以及诚实守信等方面,满分100分。

五、体检

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考生入学后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初试英语成绩×10%+(各科复试平均成绩×50%+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50%)×30%

各科复试平均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口试成绩)/(口试科目门数+1)

注: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复试总成绩汇总及公布

总成绩名单由学院负责张榜对外公示,并接受考生监督。

七、录取

1、参照《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拟录取通知发布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学院专门成立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梁、訾荣禄

副组长:刘宁

成员:刘树兴、孙敏、高翔、谢建武

秘书:史一恒、姚文博

九、附则

1、本办法由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办公地点: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实验楼1C222)

联系电话:029-86132711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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