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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9/18 16:01  

食品学院2012级,2013级全体在读本科生: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关于2015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工部(2015)第12号)通知精神,按照《陕西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稿)》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申请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整(一次性给付),今年我院申报名额为2人,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陕西科技大学大学生言行规范》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两级制考核科目必须通过,五级制科目必须及格,2012级申请人通识教育选修类科目在该类别总学分修够情况下不再单独考核),专业排名在前5%,按照教务处提供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评选;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申请人必须为我院2013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评审原则与具体程序

1、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选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2015年9月18日—9月20日,学院通过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将本次评选事宜进行宣传,各年级组辅导员老师通过学生干部例会、班级会议等方式进行讲解,确保本次评选通知到位;

(2)2015年9月21日--9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各自专业负责的辅导员老师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内容应从本人在校期间课业学习、社会锻炼、学生工作等多角度全面、如实地反映自身情况,除去申请人签名处手写外,其余部分应打印)、上一学年度的纸质版成绩单(档案成绩单制式,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纸质版(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入学来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按照时间排序);

(3)2015年9月24日—9月25日,各年级组依据申请人材料进行年级初评;

(4)2015年9月28日--9月30日,学院评审小组汇集各年级推荐名单,讨论研究并形成学院初审名单;

(5)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4日,学院初审名单公示;

(6)2015年10月15日,学院确定终审名单,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整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资助科,进入校级评审阶段;

三、注意事项

1、我院按照下发比额进行评选、推荐,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2、同一年度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3、同等情况下,考虑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具体包括申请人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评选时必须提供支撑材料。

                                                          陕西科技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2014-2015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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